本版导读
《瞭望》周刊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
对物价决不能放手不管
《瞭望》周刊第13期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现在有一种看法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大撒手,一切靠市场机制调节;谁要提出搞宏观调控,对价格进行必要的引导和干预,谁就是违背市场经济的规律,就是搞计划经济的老一套。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几个月的实践证明:宏观调控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必要的、正当的政府行为。
还有人说,我们不是搞了多年的价格改革,已经把物价放开了吗?为什么又要对一部分商品价格进行监审?这符合改革方向吗?这种观点,反映了有些同志对价格改革缺乏正确的认识。搞价格改革,自然要逐步取消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统得过死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价格,形成市场价格机制。我们前几年正是这样做的,而且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放开物价仅仅是价格改革的一部分内容,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在于,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价格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起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价格形成机制和监控体系。而这个任务我们还远没有完成。在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完善之前,便对物价放手不管,这并不符合价格改革的要求。
还有些同志认为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对物价上涨的承受力增强了,涨一点价没关系。经过十多年改革,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确从改革中得到实惠,生活有了较明显的提高。但我国各地发展很不平衡,对这方面不可估计过高。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对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服务价格,一定要采取措施,将其涨幅控制在多数群众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对各种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绝不能放任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