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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4年06月09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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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能让工人代罚

葛超

前阵子,某车间青工小王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右手指被拉伤的事故。事后,车间罚款小王20元钱,以教育本人。同时,对小王所在班组的组长也做出了扣除当日奖金30元的决定。但是,到后来小王的工资却被组长从中扣掉30元。问及原因,组长说:“事故是你不小心造成的,凭啥让别人跟着受损失?今后若再有因谁的事情扣了我的钱,上面扣我多少,我就扣谁多少。”小王很是委屈。

笔者很为小王叫冤。诚然,工人因违反安全规程而发生事故,车间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是为了教育本人,以引起重视,达到不再重犯的目的。而车间对组长的处罚则是因为他没有完全尽到对小组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防范责任。小王发生事故就是例子。试想,如果组长平时能够做到经常检查,及时纠正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小王会因违章操作而发生事故吗?因此,对组长的罚款实际上是对他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没有尽到责任的一种处罚。决不是工人出了事故,组长无故受牵连。

因此,象那位组长所说的因谁的事扣组长的,组长就扣谁,其实是一种推卸责任,逃避处罚的表现。道理很简单,只要组长们好好想想上面为啥要罚自己就会明白。否则,只能算是让工人代交罚款。再者,如果我们的班组长还认为工人出了安全或者质量事故与自己无关的话,那么,当工人做出成绩时,是否自己就一点功劳也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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