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警惕“有贷无信”现象蔓延
任孝全王新民
有贷无信是近年来我国经济领域中出现的较为普遍而复杂的经济现象,它已成为我国经济肌体中一种畸形病变,给经济发展和银行经营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目前,这种现象仍在蔓延,上层应给予高度重视。
所谓“有贷无信”就是社会经济组织(包括个人)取得银行(或信用社)贷款后,不守信用,有意不归还银行贷款的行为。
据调查,某银行1984、1985年发放的一年期个体贷款10年间仅收回53.5%,至今还有22笔贷款挂在帐上,其中一半一分钱也未还,另外一半平均还贷不到原贷款的26%,而且这部分贷款都是1990年以前收回的。
有贷无信不仅在个体中存在,而且在集体、国有经济组织中也存在。目前一些企业借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千方百计摆脱银行债务,“金蝉脱壳”、“瞒天过海”、“大船搁浅”、“舨板逃生”即是对付银行的最新手段,渭南某地一家昔日颇具规模如今化整为零的国有商业单位,数百万元贷款悬空,银行落实债务屡屡上门“服务”,企业法人屡屡避而不见;尤为典型的是一家近年来由某银行发放贷款扶持起来的工业企业,为逃避银行收贷收息,居然与这家“恩行”结束交往,不动声色地将贷款存入了其它银行,给“恩行”只留下一个空户头。
有贷无信现象的出现无疑有其客观因素如企业经营不善,经济效益差,确实无力归还银行贷款和利息,但是,贷户主观上的故意性亦相当严重,有的个体贷户家庭生活比较富裕,有的还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欠银行贷款几百元却久拖不还,甚至还向收贷人员撒野耍泼。就是一些集体、国有经济组织也是如此,你要收贷收息,它就设法“改嫁”,投入其他银行怀抱,使你鞭长莫及,你要扣收贷款,它就收入现金不缴存,贷款都用现金结算,与你断绝来往。在一些人的心目中,银行贷款是国家的,属于“唐僧肉”,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能贷到款就是本事”。至于还贷,多数人有认识缺意识,少数人压根就没想。
如何有效地遏制有贷无信呢?从银行来说,一要改革放贷规则、停放信用贷款,多放担保(抵贷押)款,改革目前独具虚名的“连环保”把贷款者与具保者紧紧地捆在一起。二要运用现有法律追索应收贷款,对那些有钱不还贷的单位和个人,在无碍大局的情况下,敢于破产收贷。从社会来说,是否可以制定相应的法律,如贷款法,以法律形式确定银行、贷户双方权利义务,对赖帐、逃债以及长期欠贷不还者依法治罪(类似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同时在经济上不让其占丝毫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