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通过谈判协商确立职工权益
上海国企率先尝试集体谈判制
据青年报讯 上海10家国有企业率先在全国探索一种当今工业化国家广泛采用的劳动制度——集体谈判制。
全厂职工的平均工资、工时、假期、福利、劳动安全、解雇等职工劳动权利和义务的条款,通过企业一方(行政领导)与职工一方(工会)谈判协商,由双方签署集体合同确定。
上海市总工会有关人士称,集体合同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重要的劳动法律制度。它将和职工个人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起,成为调整企业和职工之间关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在三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里,谈判、协商的双方就是董事会与工会,合同由董事长与工会主席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