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卡奖改动评选标准
张宝同
美国电影艺术科学院已在去年年底放松了其最佳外语片奖的入选标准,并接受了三部广受好评,但本不会入围的影片。
这三部获奥斯卡奖提名的影片为旅法越南籍导演陈英雄执导的《番木瓜香》,获柏林电影节金熊奖的台湾影片《喜宴》和由中国导演陈凯歌执导的,获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的《霸王别姬》。根据规定,在30部被提名的影片中,只有获票最多的五部影片有资格竞选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
该学院曾规定任何外国影片都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否则将取消其入选资格:一,制片人、导演和编剧中应有两者来自于选送该影片的国家;二,在导演、摄影、服装、剪辑、音响合成和音乐作曲这六大创作领域中,应有三项是由该国人员担任;三,选送国的演员阵容应在影片中担任“具有影响意义的成份。”
对此,十月电影节的合伙创始人杰弗·利波斯盖说,“入围的标准复杂,保守而无意义。所以使得该学院根本无法公正地接纳任何一部只要与奥斯卡的人围程序与标准稍有不符的影片。”
而负责对选送影片进行初审的瑞?波莱斯却认为,“学院关于制止电影中‘买卖国籍’的规定和作法是完全必要的。一部电影如果甲国没有选送,我们就对乙国的影片进行审查。但是为了限制原先的某些评比标准,很可能会出现与原意图截然不同的问题。”
但该学院的院长则强调说这些评选标准并非“法令”。这项工作将由10人组成的执行委员会,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作出决断,并于1993年12月底进行公布。最后,有资格入围的影片再由300人到400人组成的审查委员会进行评价,以确定五部提名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