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4年12月03日
第2版
02

职工待业期间达到退休条件的应怎么办理退休事宜

百事通先生:

职工在待业之初不够退休条件,但在待业期间达到了退休条件,应怎样办理退休事宜?澄城县读者牛万轩

牛万轩读者:

这类情况是存在的。根据《陕西省国营企业职工待业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职工待业期间,凡符合离、退休条件的,经待业管理机构按规定手续审查批准,办理离退休手续,发给离退休证件。未实行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县(市、区),其离退休费用,暂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待业救济金中发给。已实行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地区,其离退休费用凭离退证件,到所在县(市、区)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机构领取。 百事通?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