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不能走过场
楚国伟
近两年不少企业为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都在企业内部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可是一些企业在实行岗位技能工资之后,不但没有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反而极大地挫伤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企业在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之前没有奏响如下三部前奏曲。
前奏曲之一,要建立自由竞争、择优上岗的制度。通过自由公平的竞争和择优上岗的制度使企业的全体员工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现在一些企业在推行岗位技能工资时往往是不问职工的德、才、能、绩,仅仅按职工现任职务简单划分的技能等级给予不同的技能工资,把岗位技能工资实施片面地等同于变相长工资。这样既不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也容易在推行岗位技能工资的过程中产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致一些靠吹牛拍马,本身并无领导岗位技能而当上公仆的人心安理得地拿科长、处长及至厂长的工资,用表面上的合理掩盖实际上的不合理。
前奏曲之二,要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工作责任制。某些企业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度之所以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效,就是因为缺乏企业与职工特别是企业与领导干部的责、权、利相配合的工作责任制,使一些人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不成正比,严重挫伤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前奏曲之三,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行为应建立正常的监督、约束机制。为了保障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民主权利,避免企业领导的短期行为和领导职务终身制的发生,应当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对企业领导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约束,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健康顺利地发展。
总之,只有在奏响上述三部前奏曲的前提下,岗位技能工资才能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发挥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