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5年03月21日
头版
01

如何使用对待农民合同工

省政府出台实施办法

本报讯 省人民政府日前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办法》。

该《办法》共23条,规定企业招用农民工,应实行公开招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农民工的基本条件是现实表现好,年满16岁,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身体健康;企业招用民工,应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8年;农民工应与城镇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奖金、津贴、劳保用品及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农民工与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该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夏子)?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