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安电机厂依法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
由共保合同过渡到集体合同
省总高盈民主席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本报讯 国有企业如何建立起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把企业纳人法制管理轨道,西安电机厂在实施《劳动法》中,率先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由共保合同过渡到集体合同。
西安电机厂是个有3500多人的国家二级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曾出现过亏损。现任厂党委书记兼厂长的杨万福1991年到职后,坚持依靠职工办企业,以工会与企业签订的共保合同方式来保证生产经营目标的完成,同时保证职工福利待遇的不断提高。只半年时间就扭亏为盈。近几年来,企业经营稳步发展,去年产值达到1.2亿元,职工年人均收入由1991年的2400元增加到5500元。同时,还为职工办理了多项保险。
这个厂注重健全民主管理网络,职工代表大会已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在制订企业发展计划、改革方案、分配措施等有关重大方针政策时,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使企业重大决策充分体现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工厂党政领导主动将自己置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职工民主权利落到实处。通过学习贯彻《劳动法》,企业和职工增加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双方都有以契约形式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在厂长杨万福的提议下,推行了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厂工会借鉴以往共保合同的经验,依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规,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把原来的共保合同变为有法律依据的集体合同。工会从工厂实际出发,起草了集体合同讨论稿,与职工代表多次讨论修改,并与企业就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工资与分配、福利与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进行协商后形成集体合同草案。今年初,经厂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正式签订了集体合同,明确了企业、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凝聚职工共同发展企业。
最近,省总工会高盈民主席到西安电机厂进行调研,对这个厂由共保合同向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方向发展的有益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
(王仓盛陈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