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减轻企事业单位办社会的负担,强化政府为企事业单位服务和企事业单位自身管理职能,我国企事业单位今后将不再设立公安机构,已经设立的将按照政企、政事职责分开原则,从实际出发,分别予以撤销或调整理顺关系,同时将加强地方公安工作和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