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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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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委任制 实现民主化

咸阳市建立起工交干部管理新机制

本报讯 “企业工会负责人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民主选举产生,不能由上级任命。”这是中共咸阳市委不久前做出的硬性规定。自此,长达数十年的工会干部委任制宣布结束,而代之以新的管理机制。

过去,咸阳市一直沿用旧经济体制下管理工会干部的办法:工会主席先由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发文任命,然后再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其结果,不但民主选举在很大程度上走了过场,而且助长了工会主席只对委派自己的上级负责而不对自己代表的职工群众负责,直接影响到工会群众化、民主化的进程和工会作用的发挥。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共咸阳市委充分认识到工会地位作用的重要性,积极探索一条既符合党管干部原则,又充分体现工会群众组织特点的工会干部管理新路子。经反复研究,在去年年底前下发的《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决定》中,明文作出企业工会主席不能由上级任命的规定。嗣后,又在《关于加强企业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就工会主席任免程序提出了具体的办法,即企业主管部门在征得工会领导机关同意后,对企业工会主席提出候选人建议,交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最后报上级工会审批。

据了解,今年以来,咸阳市在调整省内一配厂、市轻化建材公司等8户市属企业工会班子时,主管企业领导干部的市委财经领导小组只提出了候选人建议名单,无一直接委任,而且事先都取得市总工会的同意。此举在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普遍认为这是在改革工会干部管理工作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为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张守中冯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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