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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10月12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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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后能否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退休以后重新就业的离退休人员。由于新就业所从事的工作性质所致,时常加班加点。我很想了解一下,《劳动法》关于新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规定,是否适用于我们这些离退休后重新就业的离退休人员,烦请您给予解答为感。 延安王世信

王世信同志:

根据陕西省劳动厅陕劳办发[1995]270号文件转发的国家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规定: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以后,也应执行有关加班加点工资支付的规定。即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所从事的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并安排他们从事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以后,亦应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其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但,安排重新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加班加点,一定要适量,要以保证其身体健康为前提。 百事通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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