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民政不为民行政救灾扶贫款装私囊
宝鸡市民政局一窝蛀虫被公诉法庭
本报讯 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对原该市民政局局长茹小魁为首的四名案犯提起公诉。
茹小魁是今年5月31日被市检察机关逮捕的。10月下旬,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其职务,市委、市政府决定开除其党籍和公职。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李永林(原民政局社救科科长)、王周录(原民政局社会养老保险处职工)、茹小魁、周全民(原民政局社救科干部兼出纳)在1992年3月至1995年5月期间贪污救灾募捐款利息71742.67元,贪污敬老院建设扶持款利息差额27709.48元,贪污扶贫救灾周转金94450.23元,贪污救灾款41434元,贪污救灾扶贫赠款及利息11452.44元,贪污公款入股股红2416.67元,挪用公款4万元。其中李永林涉案金额249305.49元,个人分赃101968元;王周录涉案金额206043.08元,个人分赃76494.08元;茹小魁涉案金额128540.23元,个人分赃5万元:周全民涉案金额55303.11元,个人分赃27786.11元。
另案被起诉的还有茹小魁之妻、原宝鸡市福利城市信用社副主任贺巧兰。检察院指控贺犯有受贿、贪污和挪用公款罪。 本报记者宫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