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辽宁省建立职工社会救济制度
据工人日报讯 根据辽宁省总工会的积极建议,辽宁省人民政府日前作出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建立职工社会救济制度,妥善解决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基本生活问题。
辽宁省政府在建立职工社会救济制度中实行“政”、“群”结合,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委员会,负责制定职工社会救济的各项政策,审批救济金的分配方案,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收、管、用,各市、县工会负责救济金的审核、汇总,提出分配方案并代为发放救济金。
辽宁省职工社会救济基金的来源一是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工资总额的1%提高到1.2%;二是可在工资总额1%的失业保险费中提取部分;三是从个人所得税、筵席税收人增量中拨出部分;四是政府财政补助;五是从社会募捐资金中拨出部分;六是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