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人身不如抓人心
文文
某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过程中,为防止人才流失,自订了种种“土政策”,以卡住人才,有些“土政策”甚至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笔者闻之,不禁唏嘘。
人才,是企业兴旺发达的基础,但如何留住人才却是一门学问。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缺乏人才合理流动的有效机制,企业在人才流失问题上可以高枕无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才要求合理流动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由于缺乏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企业靠着“土政策”把门,也“留”住了一批人才,但“人在曹营心在汉”者却越来越多。在不少企业,想走的人因为走不了,工作上胡干蛮干者有之,年轻轻地就养起“老”者有之,不仅对企业造成损失,对人才也是一种浪费。《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广泛推行,不仅从法律上保证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为人才的合理流动敞开了大门,但不少企业领导思想还没有转过弯来,在对待人才流失问题上仍企图沿用老办法,至于人才愿不愿“留”,其作用能不能发挥,则全然不顾。
笔者以为,在防止人才流失问题上,抓人身不如抓人心。如果,“人心”抓住了,人才就会心甘情愿地留下来,为企业服务。否则,即使“人身”留住了,对企业也没有任何价值。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用人环境。一些企业为留住人才,待遇上向人才大幅度倾斜,大胆提拔中青年人才,不仅留住了人才的“心”,也使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企业不能从长远眼光出发,用人上依旧论资排辈,任人唯亲,分配上依旧“平均主义”、“大锅饭”,则非但企业搞不好,人才,也是留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