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私营企业主能加入工会吗?
龚西彦/文
私营企业主能否加入工会?在西安市工会干部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激烈的争论,在争论中,双方所提出的一些观点和涉及的问题,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探讨。
问题的提出
去年7月,私营企业西安协和医院院长任超向所在地——未央区工会正式提出组建工会的申请。这是西安市私营企业主动要求组建工会的第一份申请,也是私营企业主主动要求组建工会的第一份申请。
任超今年47岁,早年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医疗系,先后在陕西省地质局医院和西电公司职工医院从医,是一名具有多年会龄的工会会员。1989年,任超辞去公职,承包了一家集体医院,后逐步发展为私营协和医院。目前该院有员工140多人,其中副主任、主任、主治医师近三十人,党员24人。该院下设两个分院,一个制药厂,同全国三十多家医疗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任超研制的“安神胶囊”和“益胃胶囊”因疗效显著,在患者中有较大反响。任超本人认为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既有利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因此,他主动提出申请,要求在企业内组建工会组织。
围绕着任超要求在企业组建工会的申请,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关注的焦点是:在协和医院组建工会时,做为私营企业主的任超能不能恢复会员身份或者重新加入工会组织?
争论激烈
围绕着私人企业主能否加人工会的问题在工会干部中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私营企业主可以加入工会。其基本理由是:
大胆试验说。我们国家正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原先不能办的事,现在未必不能办。私营企业主加入工会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要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衡量,大胆地去试。可以先抓几个点,总结经验和教训,让实践来回答。行,就推广;不行,就停下来。
诚实劳动说。我国的私有经济是国有经济的有益补充,私营企业是现阶段国家积极鼓励发展的新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主不同于以往的资本家,他们是靠合法经营、诚实劳动和聪明才智来谋生和发展,因此,他们也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们中的一些人还对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当上了劳动模范。有的私营企业主还是共产党员。他们既然可以当劳模,可以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一员,就理所应当地可以加入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
有利工作说。让私营企业主加入工会组织,有利于加快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的步伐,有利于提高私营企业主对工会的认识,消除他们对工会组织的抵触情绪,有利于协调工会同私营企业主的关系。在以后开展工作中,在时间、场地、经费等方面,便于取得私营企业主的配合和支持。
在认为私营企业主可以加入工会组织的工会干部中,还有一种意见,就是私营企业主加入工会只能作为会员,不能在工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
另一种观点认为:私营企业主不能加入工会。其基本理由是:
阶级分析说。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人阶级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目前我国的私营企业主不是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主要来源。因此他们不属于工人阶级的范畴,也就不能加入工会。
存在剥削说。目前我国的私营企业主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劳动者,又是剥削者。在私营企业中,劳动者与私营企业主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劳资关系,同国有企业中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私营企业主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工会组织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特别在私营企业,它只能是处于被剥削地位的劳动者的组织,不可能让私营企业主加入。
改变性质说。让私营企业主加入工会,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问题。随着我国私有经济的不断发展,私营企业主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阶层,并且还在继续发展壮大。如果允许私营企业主加入工会,那么工会就不成其为目前意义上的工会,它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它将不再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而实际上成为一个“劳资联合会”。
不利工作说。私营企业的劳动者加入工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允许私营企业主加入工会,那么劳动者对工会的“纯洁性”就会表示怀疑,工会在劳动者心目中就会失去应有的地位和威望,就会大大削弱工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最终将会失去它的群众基础。
发人深思
这场关于私营企业主能否加入工会的争论,其实质也就是对当前工人阶级内涵和外延认识上的不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根本指导方针,是工会工作的灵魂。可是,什么是工人阶级?当前关于工人阶级的定义是否准确?现阶段工人阶级应当包括哪些人?不包括哪些人?哪些人可以加入工会?哪些人不能加入工会?实践迫切要求我们回答这些问题,而原有的工会理论却难以作出明确的回答。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这些新问题,许多工会干部感到不甚明了,说不清楚,甚至出现认识上的分歧,这是难免的,也是正常的。
目前,这场关于私营企业主能否加入工会的争论尚在继续。它给我们的启示是深刻的。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原有的理论不断经受着实践的检验,同时,实践也在不断地丰富原有的理论。当前,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理论,并以之指导我们的实践,乃是我们工会工作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