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扩大经营范围,使其妻往工商所负责人乙处活动,遭乙拒绝。甲对其妻说,你人又不笨,长得也不丑,一定得把事给办成。甲妻复往,与乙发生性关系。两周后,甲见乙未有动作,遂找到乙,称“限你一周,要么给我办妥变更手续,要么拿两千块钱来,不然咱们公安局见。”十日后,甲见乙未予理睬,遂向公安局告乙强奸其妻
对此有以下三种意见:①甲的行为构成引诱妇女卖淫罪;②甲的行为构成行贿罪;③甲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你认为甲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答案在本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