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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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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厅检查万户企业《劳动法贯彻情况

结果喜忧参半

本报讯 陕西省劳动厅最近组织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2100名干部,深入到10658户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进行贯彻《劳动法》情况大检查。这次检查了万余户企业及个体经济的劳动用工,职工工资发放、养老、待业保险基金的缴纳及收取职工风险抵押金等情况。检查中,清退童工91人,补签劳动合同104万份,补发拖欠职工工资250万元,补缴养老、待业保险基金5125万元,退还收取职工风险抵押金158万元,修订企业劳动规章11210份,受理群众举报投诉2231起,立案查处304起。检查涉及105万名职工

检查结果表明,在贯彻落实《劳动法》的过程中,各级领导重视,劳动行政部门真抓实管,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使《劳动法》的基本内容得到落实。通过检查,劳动合同制的步伐加快。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较大范围内开始运作。每周40小时工作制在多数企业实行。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得到纠正。违法用工和使用童工及向职工收取押金的行为得到扼制。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停产、半停产、严重亏损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步子缓慢。私营、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多数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一些企业违反规定擅自招用农民工。特别是少数企业不经批准,擅自在常年性生产工作岗位招用农民工,挤占了城镇待业人员的就业岗位,加剧了城镇就业的困难。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经济发展缓慢落后地区的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中没有得到落实。新工时制度在私营、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还未执行,超时加班加点现象比较普遍。而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还有少数企业向职工非法收取风险抵押金。 (黄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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