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1994至1995年城市建设“延安杯”竞赛活动中,全省各参赛城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建设的指示精神,把建设好城市作为深化城市改革、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显著成绩。经检查评比,咸阳、延安、汉中、宝鸡4个城市荣获“延安杯”,西安、韩城、铜川、安康4个城市荣获单项优胜奖。
“延安杯”是我省为奖励在城市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地市而设立的,每两年评奖一次。(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