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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6年04月06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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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贪官”上台讲“廉政”

雷飙

司马光在他的《资治通鉴》中云:“俊臣谓兴曰:囚多不承当为何法?兴曰:此甚易耳。取大瓮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瓮,火围如其法。因起谓兴曰:有内状推兄,请兄入此瓮。”这“请君入瓮”的典故,道出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道理。

反其义而用之。在反腐倡廉中,教育我们的“人民公仆”奉公守法,洁身自爱,让因贪赃犯法,已身受牢狱之苦的“贪官”登台,以个人的亲身体会讲“廉洁自律”之重要,“不廉”之危害,会收到震撼人心,警示不廉之人的效果。

据载:深圳市福田区召开廉政大会,将本区两名已经判刑的“贪官”“请”上讲台,现身说法讲由廉变“贪”,违法犯罪的经过。这两位“贪官”身败名裂的事实和“声泪交加”的述说,使与会的900名“人民公仆”们无不动容。

鄙人认为,让“贪官”以自毁的事实现身讲“廉政”,对他人的心灵震撼要比作几场空泛的廉政报告收效要大的多,此法不妨推而广之。

由“贪官”“声泪交加”的登台述说中,笔者蓦然想起了美国盲人学者海伦·凯勒说的一句名言:“事情就是这样,一旦失去了的东西,人们才会留恋它。人得了病,才想到健康的幸福!”“公仆”们,请把金钱看淡些,你的名誉、人格比什么都重要。切莫等到丧失了它,玷污了它,才想到它的珍贵,那时,悔之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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