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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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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职监委重申监督检查人员纪律

本报讯 针对当前行政执法队伍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和加强职工物价监督队伍建设需要,近日省职工物价监督检查委员会发出《关于重申监督检查人员的纪律的通知》。

《通知》说,为进一步提高广大职监人员的素质,保持和树立职监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及工作作风,省职监委重申由省总工会、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联合颁布的监督检查人员纪律:严格执行并积极宣传国家的物价法规、方针、政策;查处案件要注意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手续完备;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有错必改;遵守纪律,不吃请,不受贿,不以权谋私;文明检查,礼貌待人,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人民来信来访,遵守请示报告制度,严守国家物价机密。《通知》要求全省各职监站和全体监督检查人员增强法制观念,高度重视并自觉地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检查人员的纪律。 (刘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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