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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6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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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端着谁的饭碗

严天池

如果有人要问:工会是干什么的?大凡从事工会工作的同志都能够做出明确而肯定的回答。但是,如果还有人更具体地问:工会干部端着谁的饭碗?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不能令职工群众满意的,恐怕还有人在。有一位工会主席,在谈及工会维权的问题时就说:“我们端着人家的饭碗,怎么能够和人家平起平坐,老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呢?”

不难理解,这位工会主席提到的“人家”,大致是指厂长、经理、党委书记、或者是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三资企业,也可能是外资老板或私营企业主。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人家”绝不是职工群众。

从表面上看,国有企业工会主席的产生,大体上是由党委提名、行政赞同、职代会选举的。当然,有的可能是违反《工会法》,指派、任命或安置的。三资企业的工会主席尽管由员工直接选出,但其工资却是由资方支付的。这样一来,在我们的一些工会主席头脑中,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替职工说话办事的基本观念就淡漠了,他们很难认识到自己来自职工,是被职工群众推举出来的利益代表。于是,照着本本念的和实际行动干的,往往不尽一致,或者相反,有的甚至一屁股坐在别的地方。

我们到底端着谁的饭碗?看来,这个问题不弄清楚,贯彻工会工作的总思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肯定要打一个大折扣。其实,答案很简单:所有的工会干部,包括各级工会领导机关的干部,领取的工资、享受的福利待遇,都是广大职工群众劳动创造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职工群众养活着工会,工会干部端着职工的饭碗。由此想到,对于每一位工会工作者来说,认识我们手中职工给的“饭碗”,有助于培养我们的敬业精神,有助于我们实心实意为职工说话办事。倘真如此,当我们面对职工时,起码会少说一些糊涂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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