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国全面实行劳动年检制度
近日,劳动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开展劳动年检工作。通知规定了劳动年检的时间、范围和内容。
劳动年检每年开展一次,范围包括《劳动法》调整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内容主要有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其中重点是用人单位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遵守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以及遵守社会保险规定情况等。
对年检合格的企业,有关部门将发给“劳动年检合格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于连续3年年检合格的,授予“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称号,劳动监察机构一般不再对其进行日常巡视检查;而对逾期不进行整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拒不接受年检的,劳动监察机构可给予通报批评。 摘自《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