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医疗改革将考虑困难职工状况
国务院日前批转的扩大职工医疗改革试点的《意见》中,就有关政策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的职工医疗费用开支过多而影响基本生活时,由职工所在单位从福利费中适当给予补助。
——在医疗保健制度改革起步时,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原则上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进行。企业增资应在新增效益工资中列支。——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暂不纳入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可按现行办法继续执行。——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用实行单独管理。——职工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凡建有个人医疗账户的,先由个人医疗账户支付;没有建立个人医疗账户的或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但个人要负担一部分,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