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6年11月28日
第7版
07

腐败从用人开始

——试评泰安“胡案”的另一面

文/旭辉

树烂总是从根部开始。古往今来,每个王朝覆灭,无不从吏治腐败开始。历史的发展证明,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千腐败,万腐败,用人腐败是根本的腐败。

(一)

从历史上来看,贪官有好下场的不多。有些贪官虽然没有在当时得到处理,也都受到历史的审判。贪官越大,造成的危害也就越大;贪官越大,处理起来也就越困难。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也自认为,自己的官当到这份上,贪得再多也不会把他怎么样。多行不义必自毙,他和他的同伙也同样受到法律的审判。胡建学受贿61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死刑,因有立功表现,二审被判处死缓;原市委副书记孙庆祥受贿12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原副市长孔利民受贿37万余元,被判处死缓;市公安局长李惠民受贿85万余元,被判处死刑;原市委秘书长卢胶青受贿140万余元,贪污2.9万元,被判处死缓。胡案的其他罪犯也受到了审判。从法律的判决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是因为贪污受贿才受到审判。法律并没有审判他们的用人腐败。在中国乃至世界,还没有审判用人腐败的法律,尽管人们都清楚,其它腐败都是从用人腐败开始的。在中国历史上,许多统治者为了慎重用人,以免错用坏人,使用了惩罚用人腐败的法律。许多王朝都规定,若荐举不当,所推荐之人贪赃枉法,或犯上作乱,荐举人要连坐受罚。在中国历史上,许多大官因荐贤不当而丢了官,甚至被判了刑。胡建学可以说是个官运亨通人物,35岁就成了省计委副主任。这是一个官场投机者,群众基础很差,他善于看风使舵,察颜观色,华而不实,说谎话从不用打腹稿,官瘾特大,刚愎自用,除了能提拔他的人外,一切人都不在话下。胡建学野心勃勃,不甘寂寞,用他自己的话说:“将来我要么当大官,要么摔大跤。”他的权力欲望永不满足,有了小权,便想得到大权;有了大权,便窥测社稷。这些都是用人者之大忌,属不可大用的奸臣之列。此类人物,无权时,是个跳梁小丑;有了权,则是中山狼一个。他在泰安的表演,便是一个中山狼的角色。胡建学不是一般的贪官,他非常清楚用人权的重要,所以,在泰安他始终牢牢掌握着用人权。用人权不但可以培养自己掌权用权必不可少的亲信,而且可以带来丰厚的利润,还可以成为结交权贵的手段。请看他是如何用人的。

(二)

卢胶青如在古代,只是一个衙内。衙内在从政方面,往往有着先天的不足,劣根不正,缺乏良好的家教,贪财好色,既不懂得如何做官,也不懂得如何做人。这种人掌了权,财色便成了他永无止境的追求,攫取国家的钱财,掠夺女性,尤其是少女的贞操,成了他的最大乐趣。由于他既不懂得做官,又不懂得做人,当了官便只会训人,他要训你,就不管你做的是对还是错;又由于他与他人相比缺乏正常的家教,他要训你又从不管是年轻还是年长。

孙利民。他和胡建学有着特殊的关系——老乡。人们都说胡建学讲义气,但是我们看到,胡讲义气也是有条件的。要提拔,当然要先提拔老乡,但提拔老乡也不能白提拔,需要一大笔现金。对孔利民来说,送胡的那笔钱也不是自己的,自有人给他掏腰包。你胡建学能卖官,难道我就不能?你可以卖大官,我可以卖小官,好多时候小官卖的价钱并不比大官的价钱低。孔利民在卖官上也发了一笔大财。钱越多,他变得也越吝啬。他的贪婪不亚于卢胶青,只是他没有卢那样的权势罢了。因为有了胡建学,那孔利民在县委书记、县长当中是提拔最快的。

老乡要当官尚得花钱买,其他人也就可想而知。对普通百姓来说,并不知道当官还要花钱买,但对泰安官场的许多人来说,却是一清二楚。要当官,光靠拼命干不行,靠德才兼备不行,还必须花钱买。大家了解了底细,升官也就容易了。那胡建学、卢胶青的钱也就来得快了。胡建学、卢胶青能卖官,那孙庆祥、孔利民、乔善泉、刘仁安、亓志文等要员自然也不甘落后,有缺就卖。当然,卖官的真正主家是胡建学、卢胶青,他们只是伙计而已。卢胶青就这样说:“在干部问题上,我当胡建学一半的家。”这样,在泰安的官场上,许多该提拔的提拔不起来,不该提拔的却大量地提拔起来。那李惠民本是一个县公安局的局长,已到了退居二线的年龄,又被提拔到泰安市公安局长的宝座上来。自己究竟多大年龄,李惠民最清楚。他自知斜阳已晚,不但表现得十分贪婪,而且寡廉鲜耻。那身橄榄绿包着一个丑恶的身躯,占有了一个个少女的青春。可笑的是临死,他还挂着“模范共产党员”的桂冠。

(三)

在用人上,胡建学已不是一个共产党的市委书记,而很象《官场现形记》中的何蕃台。那何藩台是一个卖官的老手,但那胡建学卖官的手段不亚于何某人。何蕃台对不愿买官的人无可奈何,但胡建学却有办法对付不买账的干部。泰安所辖的某市市长是一个正派干部,有水平,也深受群众的拥护,但他不会拍胡的马屁,也不去送礼。胡建学善于吹牛,吹牛就要多缴税,那位市长不愿多缴那不该缴的吹牛税。胡建学一句话就将他的市长撤了。几百名人大代表选举的市长,当了一年就让胡建学轻易地撤掉了,更不需要和任何人打个招呼。同样,他要任命一个干部,无论是要经过组织程序的,还是要经过人大代表举手的,都只是他一句话的事。有些似乎经过了组织部门的考察、民主测评,或人大会议通过,那一切都是为胡建学的意志服务的,都是胡建学意志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一言可以让你升官,一言又可以让你罢官,这就是胡建学。凡是不会送礼的,凡是胡建学不喜欢的,不管你资历多深,水平多高,群众基础多好,他都能根据“工作需要”加以调整,有权的调成没权的,单位重要的调成次要的,职务高的调成职务低的,或者用括弧处理你。你若提出相反意见,他就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你。当然,你这时若明白过来,送上钱,他又会给你调整回来。党的干部制度,任人唯贤,德才兼备,都被一个“钱”字代替了。在用人上,胡建学可以说是有着特殊的个性:从不赊帐,立竿见影。你得罪了我,我决不过夜,马上让你知道厉害;同样,你听我的,给我舍得送礼,我也决不亏待你,你马上就会有官做。许多人都知道胡建学的这一特点,宵小之徒便纷纷聚集在他的身边。在泰安,有多少人的官是花了钱的,至今还是一个谜。有人花了钱,也得到了许诺,但胡建学给抓了,那钱也就打了水漂。这只有自认倒霉。

在干部任用上,无论是个别调整,还是大批调动,都显示了胡建学至高无上的权威,也都有金钱的影子和一支无形的鞭子。莱芜由小市改大市,惹怒了胡建学,盛怒之下,摔了茶杯。一个权力欲极强的人,当有人要脱离他的统治时,是决不会善罢甘休的。当胡建学得到组建莱芜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班子的大权时,便开始报复了。这天,泰安市直机关和一些县(市)区的干部奉命开会。在会上,胡建学宣布了去莱芜任职的几十位干部的名单。这些干部毫无思想准备,一下子给懵了。胡建学接着宣布纪律,马上去莱芜上任,不去者就地免职。我党的组织路线、干部政策,都由胡建学的冲天一怒代替了。胡建学的指导思想是:你莱芜欺骗了我,你打了兔子,我决不让你吃上肉,你莱芜的干部别想借改大市提拔。他要大批地派干部,至于派去的干部有没有实际困难,担任那个职务是否合适,是否有利于莱芜的经济发展,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了。想去的不让去,不想去的必须去。这就给许多干部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以后,一些干部又通过各种途径调回泰安。

在用人上,胡建学的权力甚至比历史上的皇帝的权力还大。在许多时候皇帝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任用官员,他所任命的官员,被大臣们或御史、吏部挡回来,也是无可奈何。胡建学则比这些皇帝强得多了。卢胶青在省城就是一个口碑不佳的花花公子,到泰安郊区挂职时是一个副处长。虽然不学无术,没有任何文字功底,但胡建学要任命他为市委常委、秘书长。从胡建学对卢胶青的“约法三章”可以看到,他也知道那卢不是善类,作为一个市委常委,尤其是一个又担任秘书长的常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务,它的任命要经过道道关卡,但因胡建学要用,那道道关卡,都形同虚设。他要提拔一个乡镇的干部到市里某局当副局长,那个局的局长知道此君的水平,不想接收。胡建学就马上安排那位干部当组织部副部长。在胡建学看来,我给你派个副局长你不要,我现在让他当管你的官。这就是我胡建学。在基层工作的同志都清楚,许多乡镇长,为了能进县城,职务高低好坏是从来不敢提的。但你投到了胡建学的门下,舍得投入,别说县城,要当大市的官也是件很容易的事。用人权的高度集中,用人权的无人制约,使得许多想提拔的人想尽千方百计走胡建学的门子。有一位区工商局长,为了能接近胡建学可谓费尽了心机。他自己清楚,自己是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要去见胡建学肯定要吃闭门羹,与胡不相识,担心送上钱他也不会收。他先跑到胡建学的老家,与那儿的工商局结成关系单位,邀请他们来游览泰山,再通过他们请到了胡书记。就这样,认识了书记,再送上大把钞票,终于如愿以偿,成了副县级。还有一个市委书记(县级市)叫亓志文的,为了升官,不但送厚礼,还写效忠信。一个共产党的县委书记,不去效忠自己的政党,而去效忠一个市委书记!那亓志文也果然如愿以偿,当上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主管马列主义、社会主义特色理论宣传学习事宜。也有那其他条件的,干脆牺牲自己,换来一官半职。在泰安,男同志和女同志就开这样的玩笑:“你有条件,怎么也不弄个县级干部当当。”吏治在这里已彻底腐烂。

(四)

腐败的吏治,必然造就一大批贪官。每一位买官的人,他们的钱可以说都不是自己的。钱虽然说不是自己的,但掏出来并不是不心疼。他们总是要想法把买官的钱再捞回来。那位写效忠信的市委书记亓志文本来就不是个好官,从来都是只进不出的,如今拿出一大笔钱买官,自然促使他也去高价卖官。他陷进去了,那下边买官的人也露出了马脚。他属下一个副市长受贿100多万,论贪真可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人们都说,只要逮住一个贪官,往下挖,肯定是一串一串,一窝一窝的。我们列举这些数字,可以说明在胡建学执政期间,泰安吏治的腐败是多么的惊人。市委常委5人判刑,副市长3人,共有8名厅级干部犯罪。县级干部十几人,科级干部几十人。有的还在审查处理之由。因受胡案牵连,好多干部被降职或被调离工作。

胡建学践踏党的用人路线,给许多干部和他们的家庭带来的痛苦是永远的。可以说,没有胡建学,泰安的许多干部就进不了监狱,他们的家庭仍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受处分的一些干部,包括一些判了刑的,有好多原来还是不错的干部。作为当官的,谁不想进步快一点,但是,当正常的渠道难以提升,便只有花钱行贿。为了提升,要送上大把大把的钱,必然带来心理上的不平衡。从胡建学、卢胶青等人那里,他们发现,大官们竟那么贪婪,给多少钱都敢要,他们从胡建学那里也学会了受贿。行贿受贿,也跟着胡建学一起走向犯罪,受到法律的审判。有的虽然没有受到审判,也声名狼籍,抬不起头来。还有好多干部对胡建学等人的倒行逆施,是敢怒不敢言,他们生长在泰安的土地上,实在不愿人民的血汗被这些贪官攫取。于是,正直的汉子——泰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公丕汉拍案而起,以死相拼了;上级检察机关、省委震怒了。胡建学一伙的末日也就到了。

胡建学给泰安人民带来的危害是无法弥补的,泰安人民是最大的受害者。泰安发展经济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也有着一定的基础,这基础,这条件,都因为有了胡建学,有了他培养的一批贪官而几乎葬送了。胡建学也讲“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实际,泰安只是他往上爬的阶梯。为了拿出政绩往上爬,他就拼命吹牛。在泰安留下了他一串串吹牛逸事。牛吹上去了,泰安的老百姓就要多缴税,把许多企业缴垮了。许多有良心的干部是不愿干的,又没有办法。胡建学要树政绩,没有那么多钱,只有天天集资,集得老百姓没法过。一些老百姓为了生活,为了缴各种集资,只有去卖血。老百姓有这样的顺口溜:“集资多,集资多,集得男人下淄博(打工),集得妇女去卖血。”在济南、淄博、泰安的各大医院里,到处都留下了泰安百姓卖血的血迹。没有胡建学,泰安人民的日子要比现在好过得多。胡建学的所作所为,自然激起泰安人民也包括许多干部的愤慨。所以,尽管他红得发紫,又要高升,但泰安人民对他却是深恶痛绝。在泰安大地,到处流传着讽刺胡建学的顺口溜和小故事,当他落入法网,人们就象过大年。人民的一致反对为胡建学的垮台奠定了基础。

(五)

胡案是一面镜子,用人者若常常照照这面镜子,就知道应该怎样用人,就知道错用人不但误国误民,害人也害己。用人、用人,为官者,为了百姓,不可不慎重,不可不明察。最后,我们把唐太宗的一段话呈送给用人者:“王者为官择人,不可造次即用……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赏罚不可轻行,用人弥须慎择。”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