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学法守法 以法维权
蒲白矿务局掀起贯彻《煤炭法》热潮
本报讯 地跨蒲城、白水两县的蒲白矿务局在贯彻实施《煤炭法》工作中,结合我省煤炭工业发展和本局在生产经营中所存在的具体问题,强化学法、守法、执法意识,全矿上下反应强烈,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煤炭法》的热潮。
始建于1958年的蒲白矿务局所属矿区,近年来饱受小煤窑竞相“蚕食”的苦果,目前在国有煤田上乱挖滥采的小煤窑已迅速猛增至166处之多,严重威胁着国有大矿的安全生产。其中国家投资3000多万元的国有南井头煤矿,原设计可开采年限为48年,结果开采不到10年因被47个小煤窑非法破坏性挖掘,已于去年6月被迫报废,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煤炭法》今年12月1日的颁布实施,为蒲白矿区6万多名职工家属解除了心腹之患。该局为落实煤炭部宣传贯彻《煤炭法》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党政领导和120余名处室负责人深入领会《煤炭法》的立法必要性、重大意义及煤炭法所确立的9项基本法律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以法保障煤炭企业两个根本转变,使煤炭工业尽快步入健全的法制轨道。
与此同时,该局所属各单位开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一切可能的形式和手段,大张旗鼓地开展学习宣传《煤炭法》活动。首先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先后在闭路电视和广播站开辟学《煤炭法》专栏,逐章逐条地宣传煤炭法的基本内容,各单位利用板报、墙报、专栏等形式宣传《煤炭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矿工报将学法、守法、执法进展情况,作为报道的“重头戏”。截至目前,已收到广播稿、宣传稿136份,出板报、专栏100多块。其次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各单位领导利用中心学习小组的时间,集中学习《煤炭法》,安排三期矿(处)级干部学习班,现已轮训131人次,占总数的95.6%。全矿职工以每周不少于4小时为限,由所在单位组织系统学习,第三加强对矿区所在地村镇进行广泛宣传,局里统一开动了《煤炭法》学习宣传车到蒲白县、白水县、罕井镇及附近乡村等地进行巡回宣传,在群众中大造贯彻《煤炭法》的声势。目前,蒲白矿区内外已呈现出“人人学法、处处学法”的崭新局面。本报记者桂子中国煤炭报记者校天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