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安世纪购物饮食中心劳资双方起争端—
招人单位相互扯皮想赖帐170名员工组织起来讨公道
本报讯 当170多名下岗女工、待业女青年被西安世纪购物饮食中心招聘上岗时,她们对未来怀着美好的憧憬。然而,仅仅工作了不到两个月时间,她们的梦想便被残酷的现实击得粉碎。她们被迫自发组织起来,成立工会,四处奔走讨公道。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1996年10月8日起,西安世纪购物饮食中心以商城开业为由,连续3天在《西安晚报》刊登招聘广告,经过面试等考核,170多名女青年被招聘为商城的营业人员,这其中下岗女工占80%以上。劳资双方当时口头协议,每人每月工资为400元(250元为基本工资,150元为伙食费,奖金另计),应聘条件为每人先交押金1000元,待3个月试用期满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协议达成后,员工们在接受了为期一周的无薪培训后上岗,投入到1996年10月26日至12月31日在商城举办的’96秋冬季上海“派海”服装展销会的布展与销售工作之中。12月5日,员工们按协议高高兴兴地领取了工作后第一个月(11月份)的工资。接下来事情便令人费解。12月19日,商场无条件裁去5o%的员工,12月21日,剩下的员工又被商场经理通知回家自由活动,一星期后办理辞退手续,员工们面对这样的决定目瞪口呆。同时,商场又匆匆忙忙地将外地在此展销的服装打包外运。由于展销会由几家单位联办,被停止工作的员工们怕人走楼空,每人所交的押金和拖欠的12月份的工资泡汤,便派代表加紧谈判催要,但负责或参与招人的西安世纪购物饮食中心和省服装协会鞋帽工业经济贸易部相互扯皮,以无钱为由置之不理。走途无路之际,女工们自发组织起来,成立临时工会,将人员分成四组,轮流守候封锁店门,阻止货物出店,另外派人分头去省市劳动部门、妇联和新闻单位反映情况。寻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这起劳动纠纷案件引起了省市有关方面的关注和重视。1996年12月24日下午,接到报案后,西安市劳动局劳动监察人员迅速赶到西安世纪购物饮食中心处理此事。他们指出:1.世纪购物中心在没有经过劳动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在传媒刊登招人广告,属违法行为;2.在事实劳动关系确立的情况下,劳资双方应建立平等、自愿的劳动关系,世纪购物中心向员工每人收取1000元押金,是一种违法行为;3.世纪购物中心单方面辞退员工,拖欠员工工资,严重违背了《劳动法》有关条款。为此,他们向世纪购物中心发出《劳动指令书》,限该中心在1996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拖欠员工的1个月工资;清退每名员工所缴的1000元押金;按劳动部门的有关法规发给员工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在铁的法律面前,世纪购物中心和联办单位省鞋帽工业经济贸易部的负责人均口称自己不懂法,愿意积极筹款按《劳动指令书》要求处理纠纷。
这起劳动纠纷案件到此按说该结束了。然而,劳动部门的人员刚走,可怜的员工代表便撵来了。员工们反映,世纪购物中心的负责人阳奉阴违,公开叫嚷:我帐上只有1.8万元钱,这次活动亏损了,我拿什么付你们钱?据了解,在责任的落实及清退、赔偿问题上,世纪购物中心和省鞋帽工业经济贸易部认识上存在差距,他们相互推卸责任,相互扯皮。省鞋帽工业经济贸易部的负责人说,他们只负责展销的货源,没有招人,也从来没有委托谁招人,而世纪购物中心却说,招人是两家一起招的,每人1000元押金两家也都收过;另外,世纪购物中心认为他们没有参与这次展销的经营活动,由于没有经验这次活动他们损失较大,而省鞋帽工业经济贸易部对此却持异议,并提供一个双方盖章方能生效的帐号证明自己的看法。
不管怎么说,最大的受害者应该是广大员工。日前,西安市一位副市长做出批示,要求市劳动局、市公安局采取措施,坚决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但截至记者发稿时,问题还得不到有效处理。广大员工还在四处奔走,寻求正义。看来要根本解决问题,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本报对此将作跟踪报道。本报记者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