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以法办事 事事皆顺
陕钢处理五十五名违纪职工无人不服
本报讯 由于严格按《企业法》、《劳动法》办事,陕西钢厂最近在处理55名严重违纪职工后,没有一人上告或找领导闹事。厂劳动人事部门主管领导说:“以法办事,万事皆顺。”
陕西钢厂是个有近万名职工的大厂,过去,每年都有不少职工违纪,有的长期不上班,白拿工资,企业对这些职工进行处理后,有的上告,有的纠缠领导,有的闹事。1996年10月,厂里为强化管理,严格厂规,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决定对那些长期不上班,在外经商或兼职的职工进行处理。工作一开始,厂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法》、《劳动法》,逐条弄通,然后由各分厂、车间进行调查摸底,对违反厂规的职工每人建立登记卡,将有关事实逐一核实,然后与本人见面,征求本人意见,由本人认可,共同按《劳动法》对照。在此基础上,由分厂和车间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要求每个人的事实必须准确无误,每个人的处理意见必须符合《劳动法》。最后由基层工会领导签署意见,上报厂劳动人事处,厂劳动人事处建立档案,组织人员对每个人进行复查,找有关当事人了解、核实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一切工作就绪后,厂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由厂职代会通过,然后张榜公布,限定15天内,如被处理职工有意见,可到劳动人事部门或厂领导那儿申诉。与此同时,又给被处理的55名职工每人发了一份通知函,提出如有不同意见,可马上到厂有关部门交换意见。由于工作做得细致、扎实,严格依法办事,不少违纪职工认为对他们的处理合情合理,有个别人提出能不能给自己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别让他们离厂。
这55名职工被处理后,厂里劳动纪律明显好转,出勤率由10月份的94.5%提高到11月份的95.17%,生产也不断刷新,去年11月份炼钢产量从10月份的1.1万吨上升到1.2万吨。
(刘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