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渭河化肥厂副处级领导干部胡书照,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最近被渭南市检察机关以贪污罪逮捕,并依法提起公诉。
胡书照现年43岁,党员,大学文化,原系省渭河化肥厂金达公司副经理,在1995年10月前任该厂劳资处工资科科长期间,利用职权先后两次伙同他人在办理该厂向渭南开发区统筹办缴纳养老、待业两项基金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共贪污公款1.9万余元。该案所涉及的其他人员也一并被查处。 (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