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安标准件二厂离退休职工一把辛酸泪——
儿多“活命钱”缘何被扣发
本报讯 垂暮之年的离退休老人,理应依靠自己的养老金,幸福地安度晚年。但是,西安标准件二厂的离退休职工每提及这些心头却颇多酸楚。几年来,他们的离退休增补款及各种补贴屡次被厂里扣发。为此,老人们四处上访,即使申诉到劳动仲裁部门获得胜诉,然而时至今日问题仍得不到最终解决。
西安标准件二厂是西安市机械电子工业局标准件总厂下属的国有企业,有离退休职工73人,全靠离退休金生活。根据陕政(94)33号文件规定,从1993年10月起增加离退休金,该厂从1994年12月才开始按增加标准发放,未兑现之前14个月的增补款;之后,根据市劳险字(94)273号文件规定,从1994年9月起给离退休人员再增加10%的离退休金,该厂也没有兑现1996年6月前21个月的待遇;随后国家规定给离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0元和9元补贴,该厂或拖欠或不执行。而上述款项属专款专用,大多已由西安市社会事业管理处按期拨到厂里。
当一些职工发现自己的养老金被扣发,拿着有关文件找原厂长要求补发时,这位厂长态度强硬地说:“国家的文件算个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西安标准件二厂离退休职工被迫走上了上访之路。从1995年7月开始,他们多次向市上有关部门和主管上级西安市机械电子工业局、市标准件总厂反映情况,或呈送书面材料,均未有结果。万般无奈之际,该厂56名离退休职工于去年10月联名集体申诉到西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厂里立即将所欠的离退休增补款及各种补贴发还,并依法赔偿滞纳金。开庭仲裁时,厂方承认职工反映情况属实,但以企业效益不佳为由,希望职工理解。
上月30日,西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如下裁决:被诉人西安市标准件二厂在裁决书生效后3日内,返还申诉人1996年8月离退休金16272.55元,其余4个月须在30日内返还完毕,60日内返还国家规定对申诉人增加的待遇、补贴,计53960.50元,逾期一天,承担一天迟误金责任。事出蹊跷,就在仲裁结果即将出来的前几天,一直和职工对簿公堂、参与仲裁答辩的西安标准件二厂厂长突然被总厂调走了。
1月15日,是仲裁书生效的第一天,厂里新的领导班子对职工作了书面答复:“经党、政、工研究,鉴于二厂目前的困难处境,如按仲裁书规定的期限完全兑现拖欠的离退休职工工资和各种补贴,确有困难。因此决定,在可能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解决好拖欠的离退休职工工资问题,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解决。”
但是,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增补款属专款专用,政策性很强,企业无权挪用。西安标准件二厂目前给职工的答复在归还时间、归还数目及具体措施上极不明确,使广大离退休职工感觉到要在短期内索回自己的全部离退休金和补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为此,已经奔走了一年半的离退休职工目前还在为胜诉后的款项落实问题四处奔走着。但愿离退休职工的这点赖以生计的“活命钱”能早日发到他们手里,还老人们一个安宁幸福的晚年。 本报记者朱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