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走近大众
关小英
1980年,世界瞩目的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公开审理。在闪光灯的闪烁中,人们看到了被告,也看到了律师。这是中国律师多年来的第一次公开亮相。
在随后的15年中,我国律师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形成了一支阵容浩大的队伍。据官方统计,到1995年年底我国已有律师8.2万人、律师事务所6600家。“打官司、找律师”已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十分寻常的话题。
邓小平轻轻伸出五指:中国需要50万律师
实际上早在1957年,我国律师队伍就初具规模,已有律师2700多人,律师顾问处800多家。然而,随着我国政治生活进入非正常时期,初具规模的律师事业夭折了。直到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时,全国只有几十名律师。他们中年纪大的已70多岁,年轻的也近50岁。重新起步的律师事业几乎从零开始。
东风劲吹,百废俱兴。推开中国改革开放大门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根据中国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审时度势,在一次讲话中轻轻伸出五个手指,大胆而慎重地估计:中国发展需要50万律师。铿锵有力的声音,为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注入了活力。随后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也明确了法律服务工作是当前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重点,而律师工作的改革则是重中之重。在“八五”期间和本世纪末,我国律师要分别达到7.5万人和15万人。
下面这些事例不难看出,改革已使中国的律师业走向发展的黄金时期:
——1987年,律师首先为北京宣武区担任常年区县法律顾问,成为新闻。
——1991年8月,北京和平里出现了第一幢律师楼——经纬律师事务所。
——1992年上半年,广州律师界率先推出“律师工作过错责任有限赔偿制度”。
——1995年10月,我国首起律师责任保险合同在湖北武汉签字。
——1995年,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率先推出法律援助计划,为老人、残废人、下岗职工减费或免费提供法律帮助。
改革还使中国涌现出了一批专为名人打官司的名律师和专为农民打官司的土律师,他们正在越来越多地介人中国人的现实生活,提供着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可以这样说,律师开始走近中国大众、走进中国大众的生活…
“打官司、找律师”,不打官司也找律师
高速运转、纷繁复杂的现代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可能在有意或无意中被卷入到一场官司之中。因此,找律师打官司对今天的中国百姓已不再神秘和遥远。当名人官司沸沸扬扬打得热火朝天时,平时百姓们受了委屈也象电影里的秋菊一样要“有个说法”。曾经一度被忽略了的律师仿佛一夜间变成了“香饽饽”。
今天的中国老百姓已开始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个人遇到的人身权、名誉权被侵犯问题,还是家庭遇到的婚姻、赡养、财产继承问题,乃至单位遇到的拖欠款、知识产权、商标权等问题,无一不需要律师的帮助。
“打官司、找律师”。现实生活中,不打官司也开始找律师。1987年7月,当律师为区县政府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北京市宣武区首次成为事实时,还是一件新鲜事。而今天这已成为很自然和很平常的事情。据有关部门统计,1994年全国律师已为19.4万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140亿元。
律师已在逐渐打破那种只打官司的单一模式,向金融、房地产、证券业、经济谈判、投资项目的风险预测和可行性研究等非诉讼领域拓展。10多年来,办理各种非诉讼事务38.4万件。
作为中国改革前沿城市的深圳,在八十年代末,律师就开始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层——董事会的工作,并积极介入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股票上市。1993年3月,广东省司法厅与省体改委、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及股份公司申请上市时,都要聘请律师参与策划与编写上报文件,律师审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是上报政府的必备文件之一。
为聘方开展普法教育也是法律顾问的主要任务之一。广东省南海县一供销社聘请法律顾问之前,购销合同纠纷每年有数十件,债权债务达数百万元。聘请法律顾问后,购销人员的法律知识丰富了,一年签订百份合同,执行中引起争议的只有一两宗。购销人员高兴地说:“请法律顾问效果立杆见影,花几千元值得。”
目前,北京、天津、湖南衡阳、安徽铜陵等地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家庭律师服务业务,工薪家庭只需要付200元便可得到全年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律师进入家庭,家庭需要律师。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律师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
大众话题:不仅需要更多数量的律师,还需要更高素质的律师
市场经济大潮将律师推向更为广阔的天地,越来越多的律师走向社会,参与到经济活动中,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新的社会生活也对律师知识结构的更新和职业道德的加强,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目前,我国律师从数量到业务素质,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从数量来讲,我国现有律师8万多人,只占人口的万分之零点六。日本1万人中有1名律师;英国律师占人口的万分之九点八;美国就更多了,全国约有60——80万名律师,他们骄傲地称每500人中就有1名律师。而我国,律师数量少且多数分布在一些大城市和沿海地区,致使一些偏远地区律师奇缺,一些民事案件没有人办理,当事人受到不公正待遇成为常事。
不仅如此,我国律师在各项法律业务中所占的比例与国外相比也不高。全国600多万个企业中,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只有19万家,仅占企业数的3%。律师参与刑事辩护案占法院审理案件的40%,民事代理案占15%,经济案件的代理也才32%左右。从质量来讲,一名优秀、成熟的律师所需要的不仅仅是风度与口才,更重要的是能全面、深刻、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国内外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思辨能力,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这些素质需要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逐步养成。
尽快增加律师的数量,提高职业律师的素质,促进律师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是一项艰巨的工程,不仅要律师队伍自身努力,更需要社会这个大环境提供良好的气候。这不仅是上层官方人士应该考虑的问题,也应该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努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