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请您及时报案
蒋燕川
某地一流窜人员约其同乡抢劫一雇主,该同乡虽未同意,却没有制止对方下一步行动,也未报案,只是独自返回。结果,该流窜人员连续盗窃数家,最后一次竟获现金25万元,逃走一年多才被警方缉拿归案。
其实,诸如此类的知情不报现象,经常见诸报端。可见,一些人或因害怕祸及己身,或因其他(如经济利益等)利害关系牵连,或因法律意识淡薄……对违法犯罪事件不管、不问、不报案,给司法机关的破案工作造成了困难。然而,同样遇到此类情况,许多人就能明断是非,及时举报,对维护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如某地一个民工欲用炸药报复一个骗子(此人诈骗该民工数千元),到了火车站后,他的女友知道了真情,立即向车站公安干警报告,干警迅速采取措施,避免了一起重大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
必须指出的是,知情不报不仅仅是一种明哲保身的消极态度,应当受到批评,其情节严重的,应受一定(如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如某罪共犯或包庇罪、窝藏罪等,该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必须加强普法教育,告诉广大公民,见到坏人坏事要勇于斗争,遇到违法犯罪行为要予以制止,并且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