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报复弱女几监
文/万君
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站着一排女子,面对庄严的国徽,她们的头埋得低低的,特别是处在第一位的那位肤色白皙、身材苗条的文静女子,此时,正嘤嘤啜泣着,以至于审判官向她提问,她都不能止住哭泣。看那副让人生怜的模样不知案情的人,怎么也不能把她和罪犯联系在一起。
这名女子叫欧庆芳,现年27岁,与本案的被害人张某(女,今年26岁)同是川东庆福机械制造厂的工人。因两人曾同住过一间寝室,欧庆芳爱整洁,总爱把自己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有条不紊。而张某呢,则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不管是脸盆、牙膏牙刷、穿的衣服鞋子总是随用随放,把屋子弄得乱七八糟。这自然引起欧庆芳的不满,她多次找到厂领导要求调换住房。要求调换住房就得说原因,一说原因自然就把张某的懒散说了出来。后来,房子虽是调成了,但二人之间却产生了更深的矛盾。张某认为欧庆芳这样做坏了她的名声,所以耿耿于怀,心想,你坏我的名声,我也坏你的名声。于是,张某便时常在人前说起欧的坏话来,有时甚至当面指桑骂槐。对此,欧庆芳都忍受了。她认为,造成这个局面自己也有不是之处,心想过一段时间张某消了气就算了。
转眼过了 一年,张某、欧庆芳都各自结婚成了家,但张某对欧庆芳的怨恨却并未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消除。欧庆芳再也不能容忍张某的闲言蜚语,多次与张某发生口角。
去年9月,张某又在厂里散布欧庆芳与别人关系不正常,说她在上夜班时亲眼看见欧庆芳与同车间的一个男人在上班中途曾一起外出到车间后面的小山上的松树林耍了一个多小时,肯定干了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正直的人听了,劝张某这种事不能乱说,但对于那些专爱传播桃色新闻的人来说,又成了向人咬耳朵的谈资。很快,这消息便在厂里传得沸沸扬扬,不久也传进了欧庆芳及丈夫冉某的耳朵里。面对传言,冉某哪里受得了,回到家里就将欧庆芳痛打一顿,并逼问那个男人是谁。欧庆芳再三向丈夫解释,可丈夫就是不信,还提出要与她离婚。
面对这致命的不白之冤,欧庆芳寸断肝肠、悲痛欲绝。她决心要找出这流言的制造者。经多方打听,得知又是张某在作祟,一腔怒火顿时腾地在胸中升起,她当即找到张某,要张某在众人面前讲清楚。但哪知张某却矢口否认,还说什么“心中无冷病,不怕吃西瓜”,你为何那么沉不住气?欧庆芳平素就不擅骂仗,这一激动,更是说不出话来。面对这等羞辱,欧本应寻求法律保护,但她却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全然不知,只想到报复,报复!她愤而跑出厂去,花钱在社会上找来四名女青年,返回厂里,将正在上班的张某拖到车间外,不顾人们的劝阻,一气之下将张某的衣裤脱了个精光。之后,又要推出张某游厂。幸亏厂保卫科的同志及时赶到制止,才使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
以非对非的后果是害人又害己。法院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以流氓罪判处欧庆芳有期徒刑四年,参与此次犯罪活动的四名女青年,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张某最后也不得不在全厂澄清事实,承认了自己的造谣诽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