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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6月19日
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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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款房的门槛有多高

今年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并实施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其中规定城镇居民在申请住房担保贷款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4)银行只发放70%的购房贷款,即就是说借款人必须在商业银行或住房储蓄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存款余额应占购房所需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要求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5)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书。

按该《试行办法》附则规定:“本办法只适用于国家安居工程试点城市的居民购买用住房公积金建筑的自用普通住房。不适用于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或购买豪华住房。”因此购买住房应以上述规定为准才能申请住房担保贷款。

根据以上条件可以看出,《试行办法》贷款对象范围十分宽泛,但主要一条即借款人的经济实力和偿还贷款能力。银行为了保证放贷的安全,只贷给有还贷能力的人。以一套60平方米普通住房为例,若按每平方米成本价格2000元计算,为12万元,首期付款30%即3.6万元,尚有8.4万元贷款本金,按贷款10年期相应利率计息,则每月需偿付本息约1400元,每月家庭收人低于2000元的可以说不具备还贷能力。换句话说,只有那些家庭年收入超过贷款额1/6的居民才有经济能力得到银行贷款。

如果具备了规定的贷款条件,在申请办理住房担保贷款时,应准备好以下资料、证件提交给受理银行:

①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它有效居留证明。

②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的证明。

③抵押物、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估价证明;或者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意见及其资信状况证明材料。

④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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