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执法先知法依法治火灾
我省首部消防法规颁布实施
本报讯 《陕西省消防条例》日前正式公布施行。
由省人大八届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这部《条例》,是我省建国以来首部综合性消防法规,其颁布实施,为我省消防管理、火灾预防和灭火救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标志着我省消防安全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省公安厅副厅长柳启元向新闻媒体透露,目前,我省消防监督管理手段、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水平严重跟不上客观需要。目前全省43个县没有消防队(站);按照国家标准,我省应配备执勤消防车辆349辆,而现有车辆仅占应配备数的46%;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应有消火栓7956个,实际上仅有916个,排在全国倒数第4名。
新的《消防条例》规定,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防事业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且要逐步增加;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必须设立消防队(站);对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可按规定征收消防设施配套费;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基金等等。这个《条例》还针对我省特点,突出了文物管理、保护单位及天然气管道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加大了制裁力度。本报记者韩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