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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7月10日
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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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合作社走近你我他

在北京、上海、西安、杭州等地,许多消费者在购买日常用品时,既不去大商场,也不去杂货店,而是去街道、企业自办的消费合作社购物,成为都市时尚。

近年来,由于受经济大气候影响,部分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工资奖金徘徊不前,下岗、待岗职工增加收入减少,经济较为困难。同时随着物价指数逐年上涨,加之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盛行,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为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不得不货比三家,反复挑选,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为购买便宜商品一些职工自发组织起来,去日用品市场以批发价购物,职工虽得到实惠,但影响了日常工作和企业生产,有鉴于此,消费合作社应运而生。

这些消费合作社由厂矿企业、科研院所、街道出面组织,一般为隶属于工会的福利组织,主要为本单位和辖区居民服务,合作社根据员工日常生活需要,直接从生产厂家批量进货,保证了商品质量。由于合作社不以赢利为目的,价格比市场价低5%至20%,使职工得到实惠。在经营品种上,多选大米、面粉、食油、调味品等日常用品。在资金使用上,有的采用职工交纳会费,有的则由工会注入福利基金作启动资金,有条件的企业还采用商品串换等灵活经营方式,使职工得到实惠。在经营场地上一般利用空闲厂房,简单清理一下即可对外营业,节省了房租和装修费用。职工从合作社购买商品每月可节省开支100多元,相当于涨了几级工资,而且省去了外出挑选购物的时间,不必担心假冒伪劣商品,更加安心本职工作,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对企业来说,此举花费不多却真正为职工办了实事,增强了企业凝聚力,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消费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企业和下岗员工的生活困难,因而受到有关方面的鼓励和扶持,发展迅速。

由于消费合作社仅限于为本单位职工服务,经营规模小、品种单一,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制约了进一步发展。一些大型企业在消费合作社成功的基础上,建立起商品配送中心,进行进货、运输、分销和送货上门一条龙服务,走规模经营的路子,降低成本费用,使消费合作社日臻完善,并逐步走向社会,成为真正的利民服务项目。 (周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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