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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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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视角
03

胆剑篇

冯日乾

法律,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应当是不偏不倚铁面无私的,社会也高高悬起一个理想的标帜:“法平如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然而,实际情况却往往正如俗话所说:“法看谁犯,事看谁办。”

真不敢设想:悠悠千古,如果没有了因错判无辜死罪而自刎赎过的司法官李离,没有了敢将皇姐府上的恶奴就地正法,即便皇帝说情也不肯向纵奴杀人的公主叩头道歉的洛阳令董宣,没有了执法如山刚直不阿的包拯、海瑞……这些“强项令”、“冷铁面”;也没有面对酷刑利诱面无惧色口无异词为父鸣冤的十五岁少年吉羽分,没有了告状告到天尽头也要讨个公道的杨三姐,没有了一个个“捱千般拷打,万种凌逼,一杖下,一道血,一层皮”仍要“争到底,竞到底”的“窦娥”这等手无寸权的硬骨头、“铜豌豆”,史册将是多么苍白黯淡,法,将是怎样一张吞噬善良的黑色巨网。所以,应该庆幸,庆幸“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鲁迅语)

包青天依旧活在今日屏幕上,秦香莲依然能长贫贱者的志气,这表明历史上中国的脊梁至今辉光未泯,更反映出广大群众对持法公正的渴望。每念及此,我总觉得我们的舆论太怠慢了当代的包公、秦香莲。例如那位原山西临汾县委书记刘郁瑞,上任一年间解决了数以千计的冤假错案和积案,是个具有民主精神和法制意识,为民请命,正气浩然的公仆典型。但试问晋中以外的读者,知道其名的究竟有多少?曾从报上获悉:作家张平有两本小说《法撼汾西》和《天网》都以刘公为正面形象并且用了真实娃名,但不久又有消息传来:作者被控侵犯名誉——不仅侵犯个人名誉,还“严重侵害汾西县名誉”而陷于官司。不知是原来就印数不多还是因为官司影响,反正我是东寻西找始终未见《法》、《网》二书的踪影。它如河北永年县那位“黑脸”姜瑞峰,山东泰安市那位虎胆公丕汉,以及给予我们排除阻力、严格执法之尚方宝剑的各级领导,这些明镜高悬者的事迹虽也有一些报道,但比起那些广告一样满天飞,比广告长百倍的翻炒企业家的“报告文学”来,就实在少得可怜。至于当代“秦香莲”之被漠视,恐怕还因为人们普遍持有一种需要改变的观念:包公是为公执法,秦氏是为私告状;包公是为民申冤的,秦氏是得人解救的;包公是令人肃然的护法神,秦氏只是值得同情的不幸者。其实,法律的公正,既要靠执法者的廉明,无私、浩气来落实,也需要普通公民的赤胆、正义、执著来促成。包公之公在惩恶扶善执法不阿,香莲告状,也正是要求依法公断,客观上都是在“正国法”。包公执法要顶住公主、皇后的干扰,香莲告状更要经受驸马的迫害、公主的威压,没有些胆量和骨气怕是连门官的白眼、衙役的吆喝也禁不住便会含垢忍辱认命缩步的。就是那些没了再告下去的信心嘶喊着“国法何在”而自杀于法院门首的冤魂,我以为,他们也是以特殊的方式在维护自身的尊严,以鲜血书写冤状而抗争:往往正是他们的死惊动了舆论和上级,才使生前的沉冤终得昭雪,也使真正的罪犯和冤案制造者得到惩罚,这又何尝不是以生命在为实现法之公正而铺路。秦香莲与包青天的区别只在于:一个不仅一身正气而且手中有剑能以铁腕强制人们遵法,一个则全凭铁骨赤胆在为法的公正奔走呼号。

编一本《胆剑浩歌》吧,专收当代包公和新时期秦香莲们可歌可泣的事迹,让为官者知道民心不可辱,让更多的执法者和公民受到激励挺直脊梁,让全社会得出结论:毕竟世界上还有像刘郁瑞、姜瑞峰、公丕汉这样的一批好干部,毕竟共产党的天是晴朗的天。——不必请专家预测,这绝对是一本经久不衰的畅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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