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是否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百事通先生:
我们所在的合资企业规定了许多约束员工的规章制度,比如:每迟到2分钟罚款10元;每损坏一件组装件(半成品)赔偿30元等等。这些规定很多很细,许多员工经常因罚款扣除工资,不知厂方这样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请您给予解答这方面的国家规定为盼。咸阳刘漪
刘漪同志: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是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并在劳动管理中实施的对本单位职工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产生一定后果的行为规则。《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只有依法制定,不违背劳动法律、法规,才具有效力。《劳动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违法的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不仅无效,而且还要视其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