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部门透露,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以继承、转让。至此,这个曾经引起各方争议的问题终于有了结果。
有关人士认为,个人帐户的可继承,为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可能。国家正在考虑将个人帐户一并纳入补充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从而提高实际的保障水平。
(摘自7月17日《组织人事报》仁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