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尊严岂能“委曲”?
周云龙
现在奖的名目渐渐多了,以至被人骂了打了而忍气吞声也可获奖,美其名曰“委屈奖”。对此我一直颇不以为然,并非我肚量小,受不了别人委屈,而是感到鼓励委屈绝不是社会文明的兆头。
时下设立“委屈奖”的大多是服务业的窗口单位。不久前,在哈市2路公交车上,司机杜海鹏好声好气给一位乘客赔了礼道了歉,岂料那女乘客不依不饶,连骂带掴,打了杜两记耳光。由于该车队的服务方针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杜海鹏考虑到自己代表的是2路车队,为了维护公交形象,不能砸了先进牌子,再大的委屈只有忍了。报道以杜海鹏领到100元的“委屈奖”为由头,热情称赞这位普通司机顾全大局的文明风尚。笑脸相迎却遇到冷言恶语、胡搅蛮缠,受到这样的委屈,谁在心里不会有点儿感觉呢?谁不希望对方能诚恳地弄清真相,说一声“对不起”呢?而现在,半路杀出了“委屈奖”来,真能让受委屈者“心平气和”、“口服心服”吗?司机杜海鹏坦言:“我真不想再以这种方式得奖了”。
杜海鹏说得十分委婉,兴许他接受了较多的教育,肚子里考虑的总是“公交形象”,车队的“先进牌子”。如果员工的尊严都可以忽略,那么这个单位还有什么形象可言呢?如果公民的尊严可以遭到肆意屈辱,那么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将从何谈起呢?“委屈奖”的设立,可以说正是对那些不计个人尊严去维护集体和行业声誉、形象的人的一种奖励。固然不必担心有谁会因为缺钱用而乐于接受别人屈辱以换回“委屈奖”,但这“委屈奖”岂不是长了一些人威风?实施委屈者打了骂了损了别人,竟然逍遥自在,竟然没人要求他们为此作出公开道歉,哪怕是解释!如此“宽松”的社会环境,不能不让人担心,一些本身素质较差、心术不正的人会不会更加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从这个角度上看,“委屈奖”的负面效应已明显超过其正面作用了。另外,“委屈奖”是一种典型的“精神损失物质补”的做法。而尊严是无价的,是不能仅仅用金钱来衡量的。事实上,真要设立什么“委屈奖”的话,依我看,那奖金也应该让那些伤害了别人自尊的人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