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7年09月04日
头版
01

谁挥利剑斩“毒瘤”

——渭南市三家执法单位再访记

本报记者 郝振宇 周新安 田勇刚

自本报8月28日披露了以郗庭茂为首的造假团伙坑害企业问题以后,省上其它传媒也陆续对这一事件予以曝光,当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不少读者通过打电话、写信等形式表达他们对这伙蛀虫的愤恨之情,同时也不无疑虑地关注着这一事态的进展。为此,记者近日二赴渭南走访了有关部门。

检察院:“打假办”将寿终正寝

在8月11日查获郗庭茂造假窝点行动中,渭南市检察院打假办和渭南市工商局曾联手行动。为表达全厂职工的感激之情,西北林机厂领导在事发第四天给这两家单位敲锣打鼓各送去了一面锦旗。其中给市检察院的锦旗上绣有“执法如山,打假有功”字样。该院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锦旗时表示:保护企业利益是我们的职责,对郗庭茂一案将一查到底。

记者于8月29日上午赶到市检察院,欲找打假办主任牛芳元了解情况,由于打假办大门紧锁,便去找有关领导。不巧,几位正副检察长均未在。一位姓杨的秘书告诉记者,由于新的《刑事诉讼法》10月1日即将实施,打假将成为工商、公安的职责,该院打假办仅有三四人,现正处理扫尾工作。对郗庭茂创伟公司一案办理了移交,检察院现已退出此案。

上午11时20分,记者通过电话找到了张百灵检察长。张检察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该院对郗庭茂一事未予立案。其原因是接省检察院通知,检察机关今后不再受理假冒案件。今后此类案件一般性的属工商局管辖,有犯罪行为的归公安局处理。此次该院打假办与工商局联合行动,领导并不知晓。此案现已移交渭南市公安局了。

工商局:任重而道远

走人渭南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李双平办公室时,李双平正忙着接举报电话、布置下属出击,为经办的其它几个打假事宜忙得不亦乐乎。

作为“8.11”打假行动的指挥者,这位三十来岁的年轻人谈起郗庭茂一案如数家珍,所谈并颇具传奇色彩。

原来早在今年5月间,他们就接到林机厂举报有人生产假冒该厂名称的零部件,经过行动查处了一个工人侵犯林机厂商业秘密问题,并做了处理。经过分析认为在省内还应存在一个大的造假窝点,但由于当时线索不明难以行动。

8月初,林机厂发现西安西万路有一假冒窝点后,局里派出两位老同志前去调查。这两位同志化装前往,手拿一张图纸以前去寻求加工为名,将创伟公司“侦察”了一番,发现有整箱整箱的假冒灭火机及大量配件。

鉴于案情重大,可能涉及犯罪,当天他们便与检察院打假办加上林机厂人员40多人一齐前往西安。一到现场,当即控制大门,依法搜查。由于当事人均未在,一个自称做饭者的老太太竭力阻挡(后查清此人系外协经理、是位拥有13万元股份的股东),原先的整机已不见了,但仍查出大堆零件和图纸,并发现一辆未挂牌的进口小车和三部造假用的机床。

正当执法人员行动时,创伟公司有人恶人先告状,给110打电话报警诬称遭抢,当地几位干警闻讯骑摩托车赶来,得知是正当执法打假便离开了。一计不成,创伟公司有人又大喊大叫,意欲煽动村民闹事。办案人员找当地领导,但其态度很是蛮横。其间,创伟一姓刘副总出面应承,但对讯问一问三不知。在查抄中了解到该厂房系用6万元从农村租赁。由于周围围观者越来越多,执法人员因人少势单便将查到的零部件、图纸拉上撤退了。

之后,渭南市工商局会同省公安、工商部门“二返长安”,准备除恶务尽,但“创伟”早已人去楼空,汽车、机床全无踪影。仅有一看门人诬说东西全让渭南工商局、检察院弄走了,村上租赁费也没影了。很明显,创伟的物品已转移他处。

“创伟”造假窝点虽被发现,由于当事人逍遥法外,他们一天也没停止过私下活动。找人说情者有之;声称诉诸法律者有之;甚至谬称新闻单位曝光影响其声誉。但几个主要当事人就是不敢公开露面。

工商局同志认为,郗庭茂等人的行为,一开始就是针对林机厂的,就发现暴露出的问题而言,这伙人至少已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投机倒把条例》、《商标法》。由于现在当事人未受惩处、另两个生产点查找无着、车辆设备不翼而飞,对创伟公司仅伤之皮毛;但此案非查个水落石出不可。

李双平也坦言,行政执法干扰较大,新闻舆论有助于案件的查处。

公安局:有信心搞下去

“创伟”一案能否善始善终,关键在于人,这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这“人”一方面在于办案人员硬不硬,顶得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及说情,另一方面在于能否找到案件当事人,能否依法处罚。

渭南市公安局经济侦察科科长樊明哲见到记者说,由于公安开始未介入,打假时未控制住人。现在人员、窝点全转移了,给正常工作增加了难度,“创伟”会毁证灭赃,封口焊眼,对量刑定性影响很大。

樊科长认为这么大的造假案子,为渭南前所未见。公安机关一定要一抓到底。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