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北大街上“看”罚款
9月3日上午9时许,我在西安市北大街新闻出版局对面的新华书店购书,见书店门口的人行道上整齐地排着一行自行车,于是锁了自行车,放心进了书店。
过了不到两分钟,门外突然有人喊:“推车子的来了!”我冲出门外,只见三个穿着浅蓝制服,衣衫不整,其中一个前胸的扣子只扣了一个,袒着胸脯的青年正在动手推门前的车子。而动作迅速的车主们将各自的自行车却推走了,最后剩下三辆,一辆是一青年的,一辆是一老人的,一辆是本人的。“每个车子罚款30元,不缴罚款,车子带走,你们到市容委去认领。”其中推车子的一个说。
这时,被扣车子的那位男青年说:“我们违犯规定,我们认罚,但你们应该拿出证件来!”穿制服的一位说:“你还不相信我们?”他顺手在裤兜里掏出一个证件,只见内芯已经破损成了两块,字迹也不大清楚,那位执罚人员只晃了一下就又装进了衣袋。那位男青年又说:“那你们有发票没有?”另一位穿制服的在一旁说:“有发票,有发票,我们今天碰上你这懂行的了,怎么敢胡来?”于是他掏出一本发票来,是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男青年掏出30元钱,收了票,走了。
轮到处罚本人,缴上30元钱后收了罚票,仔细一看,罚票上印的是:“陕西省统一罚款定额收据,因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规定罚款人民币叁元,”票据共10张,“我并不是随地吐痰的,咋给这票?”一个执罚员顺手接过票去,用手中的圆珠笔在第一张票上写了“乱停乱放(自行车)”字样,在其它每一张上都写上“同上”字样。我问:“票上没有的项目,你们写上,能算数么?”那位执罚员说:“算数!”我提出看一下工作证,其中的一位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红塑料封牌子,是北大街市容委发的执罚证,证件号码009持证人“李建文”。过了一会儿,这几位又来到出版局大门北侧的未来书店门口,开始搬动停在台阶上的自行车。这时,从书店出来一大群人,喊声四起,这几个人一看人多,弃了自行车,转身走了。
约摸到了10点钟,路东一电器配件商店门前,又来了两个执罚员,这两个人衣衫整齐,并不高声,拍拍门前的自行车,问是谁的,车主来了,他们指了指青年路东口,说:“自行车要放保管站,乱放每车罚款6元。”车主认了罚,他们再叮咛一句:“放保管站去!”我在旁细看,其中一位胸前别有证件,“姓名秦申正,编号077。”同是北大街市容委的执罚员,他们的工作态度和执罚标准为何如此不同!?
本报记者严天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