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国家体改委新政策出台
解决国有老企业债务问题
最近,国家体改委制定了解决国有老企业债务负担的新政策。
该新政策主要有如下几条:
在统一实行33%的所得税后,对部分经济效益和利润水平较低的企业,两年之内按27%至28%税率给予优惠;对少数经省政府批准实行投入产出承包的企业,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重新核定后,享受优惠部分再返回企业;对于需要支持的国有老企业,经批准后近期所得税、利润可不上交。
对试点企业国家或政府财政“投改贷”形式债务,区别情况,核定数量和比例,改贷款为投资,转为企业资本金。
试点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债务经协商后,可将债权转为股权,并重新核定双方的资金。
以部分试点优势企业为主建立债务托管机构和一些相关企业的债务转移到托管机构上来,帮助企业重振雄风。
(摘自10月15日《新闻汇报》张文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