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实话实说公用电话
文/崔开东董海洋
好象一夜之间,公用电话如雨后春笋般遍及都市街头巷尾。它给人们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带来了极大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些许不快。
公用电话是带有营业性质的,因而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集中反映的便是收费问题。有些业主利用消费者不熟悉邮电部门的收费规定而乱收、多收费。仅市话而言,按邮电部门规定,市话通话一次,时间在三分钟之内,只能收取顾客零点三零元的费用。其中,邮电部门实际收取的话费是零点二一五元,而业主只能获取零点零八五元的手续费。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个人代办公用电话亭,绝大部分都是收取的零点五零元,比国家邮电部的规定多收了零点二零元。本地网话,按邮电部门规定:公用电话只能按每分钟收取零点九元(其中零点七元缴邮电局),实际上,一般公话点都是按每分钟一元收取的,还要加收零点五元到一元不等的手续费。
邮电部门为防止少数业主乱收费,对每个公用电话亭(代办点)都配了计费器,但真正把记费器面对顾客的却极少极少,有些根本不用计费器,信口开河,想收多少收多少。
按邮电部规定,晚上九点以后,域外电话(不在本地联网范围之内的),应减半收费。但是很少有公用电话亭(点)这样做。按规定,凡拨打“0”开头的国内长途,每次只能加收零点五元的代办手续费,而县城和乡镇的公用电话大都是收取一元的代办费,国际长途手续费三元至五元不等。目前除拨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需在显示金额上加收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代办费或手续费外,其余电话(包括市话、网话)一律按计费器显示的金额收费,需额外加收服务费的都属违反规定,是不正当经营行为。有位顾客在某县打了一次本县境内的乡村电话,不到五分钟,竟被收取了八点六零元的费用,多收了四点一元。
公用电话乱收费的现象,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举报频次之高,已成为邮电部门的难点。
面对公用电话的不合理收费,理应遭到谴责,但是作为邮电服务的延伸,如果全部按照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实属微利服务,因此,公用电话代办户每每提及总是有苦难言。近年来,由于公用电话的增多,一些地方的工商、税务部门纷纷出动,要求公用电话代办户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按规定,个体业每办一个证需七十元,以后每月每部公用电话需缴管理费六十元。税务部门也要求,作为个体工商业的公用电话,应从通话时起,按每月百分之三点五营业税缴纳四十元。据调查:一般的公用电话,月平均通话费在五百元左右,最高的月通话费一千五百元至二千元,而每个代办点的服务费或差价收入只在一百五十元至五百元左右,如果按照工商、税务部门的规定,那么公用电话点的收入也就所剩无几了,况且一旦公用电话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立即就有城市规划兼容费、治安保卫费、国道集资费、希望工程捐款等一些名目繁多的集资项目接踵而来,搞得公用电话代办户们苦不堪言。
公用电话是邮电部门为方便群众,面向社会的一项公共服务设施,是以服务为第一位的,即使公用电话用户收取的费用,除应缴邮电局的话费,就是甲种和乙种用户的差价,是合情合理的,税务部门所收的营业税,其实邮电部门已经按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如再征收公用电话百分之三点五的营业税,将属于二次征税。如果增收管理费和营业税以及一些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公用电话代办户将无利可图,事实上必然会导致公用电话多收费,擅自增加公用电话收费标准,既不符合税法精神,也不符合邮电部门话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