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鉴别伪劣商品的标准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去鉴别伪劣商品。
1.失效、变质的商品,像过期的饮料、罐头、出现异味的豆制品等;
2.不符合产品说明、包装上未注明产品的标准或主要成分的商品;
3.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4.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5.国家有关法规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6.无检验合作证的商品;
7.没有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商品;
8.限时使用而未标明生产时间和失效时间的商品;
9.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商品;
10.无中文使用说明的商品。商品的名称可以使用外文,但其使用说明必须使用中文;
11.属于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包装上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商品;
12.剧毒、易燃、易爆和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而无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的商品;
13.在包装上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商品。
了解了上述知识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千万要细心查看,对伪劣商品,可以依据上面的内容到有关部门反映,以便于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