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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2月13日

陕西工人报社会经纬 八甲村奇案 老翁痴迷搓麻误事服毒身亡 过把开车瘾服刑一年半 警惕:联营陷阱 噪音干扰生活怎么办? 花盆坠落,伤人要赔偿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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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纬
04

警惕:联营陷阱

文/司马林

“免费发外加工”、“寻求组装分厂”、“联营加工”、“委托加工”……当你看到这些“投资不多,利润丰厚且适合个人投资办厂和家庭加工的诱人广告,是否准备有所行动时,请记住,小心陷阱!

此类欺诈活动往往都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是合法的市场交易主体。因此容易博取一些单位和群众的信任,从而放心的与其签订合同。根据国家制定的《加工承揽合同条例》规定,应该是定作方向承揽加工方交付定金、预付款等,以制约定作方不得随意,退货或拒收定作物。不法单位作为定作方,却向加工方收取定金、保证金,不担任何风险,这就为其以后非法占有定金设下埋伏。

不法单位蓄谋通过合同诈骗,早就想方设法在合同内容上做手脚,在一些关键性条款约定上,模糊不清或规定极为苛刻的条件,为以后对方履行不了合同设下了陷阱。最典型的是:在产品质量标准上故意约定不明,等回收产品时却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撕毁合同。在产品验收方式上,其手段更加狡猾,或是使用了他们提供的伪劣主、辅料,根本生产不了合格的产品;或是采取苛刻标准,使产品质量无一合格;或是采用荒唐野蛮的检验方式,加工的产品质量再好也经不住折腾,从而成为检验的“牺牲品”;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单位在设计工艺上故意自相矛盾,使加工单位永远也达不到加工要求造成加工方“违约”,进而“合法合理”占有定金、保证金,达到欺诈目的。

加工方除定金、保证金被“没收”外,购买高价原料,购置机械设备,运输送货等,花费相当可观,一旦被骗,损失相当惨重,使一些致富心切的善良百姓和中小企业更是“雪上加霜”,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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