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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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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可以买断工龄

咸阳出台鼓励人员分流政策

本报讯 咸阳市在建设经济强市的过程中,结合实际,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制定出台了全市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实施意见。鼓励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离岗、领办实体、挂职锻炼、买断工龄、自谋职业。具体内容主要有:

一鼓励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干部提前离岗。凡年龄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或工龄30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工龄连续计算,调资、公费医疗、养老统筹不受影响,到退休年龄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鼓励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辞去公职,自谋职业。对辞去公职的人员,凡工龄在三年以上,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的,按买断工龄办理,一次性发给本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工龄3—10年的,每年2000元;11—20年的,每年3000元;21年以上的,每年4000元。同时,停止其公费医疗和养老统筹。

——允许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干部经本人申请,与所在单位签订合同,按管理权限批准后,脱离现工作岗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合同下限为一年。脱离工作岗位期间,工资停发,仍占原单位编制,保留干部身份,工龄连续计算,调资计入档案,不享受公费医疗,养老保险金由本人按规定交纳。合同期满后,允许续签合同,也可回原单位工作。回原单位工作的,须向所在单位缴纳脱离工作岗位期间本人档案工资25%的保职金。

——鼓励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干部到农村基层和企业挂职锻炼。具体由本人提出申请,组织部门审查批准,挂职锻炼时间两年以上,在此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及工资关系,保留原单位职务,福利待遇不变;工作表现突出的,由原单位或组织部门提拔任用;未提拔任用的,期满后可以继续挂职锻炼,也可回原单位工作。

鼓励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抽调干部职工实施山区综合开发,创办、领办农业开发性经济实体,本人同原单位不脱钩,任职、调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并可从经济实体中领取合理报酬。

——改革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人的退休办法,凡男满50岁、女满45岁的即办理退休手续。改革工人管理办法,逐步过渡到一部分工人岗位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李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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