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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3月20日
新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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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谈恋爱挨“踹”又破财

家住河南博爱县苏寨村的28岁的农民陈永红,因家境贫穷怕被姑娘看不上,便想到本村青年毋某的家庭条件比自己好,就想冒用他的名义谈对象。前不久,陈同清化镇某姑娘谈恋爱时,果真谎称叫毋某,不久,陈的把戏被戳穿,不仅那姑娘断绝了与他的来往,毋某也因自己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受损,将陈一纸诉状告到当地法院。法院审理认定,陈永红冒用用他人姓名权和名誉权,并给受侵害人造成了名誉损害,理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经济法院调解,陈永红一次性赔偿毋某损失2000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340元。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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