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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5月20日
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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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票岂能让顾客纳税

编辑同志:

日前,笔者在渭南市、西安市几家商店为单位购物,向商家索开发票时,他们却要按3%另收钱,我问何故,他们说目前发票管理比较严格不好开,顾客要收据可以开,要发票则需另收钱替顾客到税务管理部门“买”发票。笔者无奈,只好多交了钱,几日后我拿到发票一看,票面印有税管部门条形红印:收发票成本费5角,也就是说,笔者连税带成本费都替商家代交了。在其它商店也遇到类似的情况,要么只给开收据不开发票,要么另交钱“买”发票,否则连商品都不卖给你。

目前税务部门加大了对发票的使用管理,目的是防止、杜绝虚开发票和逃税漏税现象的发生,而象这样能不开发票就不开,或借机将税金转嫁到顾客头上的现象,不但使某些商家逃避了纳税,而且让顾客多掏冤枉钱替商家纳税,使国家和消费者都蒙受损失。

索开发票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不应有任何附加条件,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防止这种现象滋张蔓延。

渭南消费者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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