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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6月10日
经济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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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加大对国企厂长考核力度

本报讯 富县经贸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国有工商企业厂长(经理)考核奖惩力度,取得了显著社会经济效果。

该县现有工商企业23户。为明确企业经营者责、权、利关系,强化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的经营责任,完善对厂长激励约束机制,县经贸局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出发,制定了《关于国有企业厂长(经理)考核奖惩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企业领导人的思想政治表现,经营成果等。在考核奖惩办法中,对优秀企业厂长(经理)采取荣誉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奖励晋升工资部分为一次奖励,奖金按全厂职工平均工资的1至3倍比例发放。对于思想表现不合格,经营管理不善,综合效益不高,经营决策失误,企业经营性连续三年亏损的厂长(经理),采取降职、撤职、解聘,扣发、停发奖金、降低工资等处罚办法,较好地调动了企业经营者的管理生产积极性。全县涌现出了直办钻采公司振兴包装有限公司、印刷厂、石油公司等一批先进企业,为县域工商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刘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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